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常见问题(五)

关键词: 社会组织 财务审计 

2022-01-17  人阅读

2022-01-17  人阅读

大家好,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常见问题又来啦~

通过对社会组织审计报告的统计,我们发现几乎每个社会组织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超标准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今天咱们就来说一说超标准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

在事务所对社会组织进行审计时,我们经常遇到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对会计师提出的超标准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的问题表示不解,他们经常会说,社会组织不应该受会计师提到的那些文件、规定和纪律的约束。

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社会组织到底应不应该执行这些规定,受不受相关标准约束。

车是人坐的,店是人住的,我们就先从“人”的角度进行分析。社会组织支付交通和住宿费的对象一般为两类人,受邀嘉宾和本单位人员。受邀嘉宾一般包括社会组织邀请的专家学者、行政事业单位领导、企业家等其他相关人士,那这几类人员在出行方面都有什么标准呢?

1、在职公务员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在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应按上述通知规定的差旅标准执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应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和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差旅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否则公务员将受到相关纪律处分。

2、专家学者

按照科研差旅有关规定执行。科研差旅标准一般是各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对本单位各级别科研人员的差旅费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如:中国科学院于2016年就制定了《中国科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

3、企业家等其他相关人士

按照社会组织自身制定的相关差旅标准执行。

有人要问了,“我的活动我作主,为什么要按照别的单位标准执行?”说到这个,我们真的要好好提醒有这样想法的朋友了。党的十八以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者轻者咬耳扯袖,重者党纪处分,大家一定不希望由于我们的疏忽让受邀嘉宾受到纪律处分吧。建议大家今后在邀请嘉宾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被邀请人的身份,并提醒被邀请人了解其所在单位对差旅标准的要求,以便按规定为其安排出行。

还有人要问,那些不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央企国企等体制内的受邀嘉宾,为什么不可以给他们买高铁商务座、飞机商务舱、住五星级酒店呢?请各位想一想,什么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财产是谁的?

社会组织是依据章程和相关制度组织起来的,社会组织的财产是社会公共财产,并非属于社会组织的管理者,与管理者只是信任托付关系。因此,我们每做一件事都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得到履行民主程序的大多数人的同意方可执行。根据我们的经验,对于上面这些享受型的高消费行为大家会用脚投票的,相信也不会有哪个社会组织会把这样的动议拿出来进行讨论。

按照上面的逻辑,社会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住宿和乘坐交通工具标准要根据单位的相关制度执行,相关制度要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确定。

举个栗子

在对某社会组织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会计师通过查验会计凭证发现有一位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高铁票去程是二等座回程是一等座,于是提出存在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财务人员当即否认,并提出该名工作人员根据当时出差任务要求无法确定回程时间,待任务结束后订票已没有二等座,只剩一等座,为不耽误后续工作,回程便购买了一等座。

同时该财务人员认为会计师执行规则过于教条,不考虑实际情况,如果都这样社会组织还怎么开展活动了。

财务人员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制度一经制定就是过去时,新的情况会不断出现,在此我们也提醒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以保证社会组织的合规运作。




来源:社会组织人才服务和培训平台

https://mp.weixin.qq.com/s/7B_Gf1LAZFcr9Q31zblp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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